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完成重点县乡道路交通安全系统二期工程建设。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号)文件、《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号)文件、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文件、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6]90号)文件、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的通知(鲁财库[2007]32号)文件。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 国家相关标准:达到国家相关合格标准要求 行业标准:达到行业相关合格标准要求 地方标准:符合地方相关要求 其他标准:符合服务合格标准 三、标的要求 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安全要求:合格标准 技术规格:合格标准 物理特性:合格标准 四、交付要求 标的数量:本项目共划分为三个标段 交付或实施时间:合同签订并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90日内到供并安装调试完毕 交付或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合格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并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90日内到供并安装调试完毕 服务效率: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要求。 六、验收标准:执行国家相关验收标准。 七、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发 布 人: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12日
|
附件: 一标段集成平台功能升级技术要求及清单.docx 二标段前端智能系统建设技术要求及清单.docx 山东省泰安市重点县乡道路交通安全系统二期工程需求方案.docx 山东省泰安市重点县乡道路交通安全系统二期工程监理需求方案.docx |
扫码关注“智能交通世界网”微信订阅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