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本项目为保证信号控制系统在城市交通管理中的发挥更大的作用,现需要对烟台市7处灯控路口增设信号机,并建设检测器及行人过街按钮,以更有效的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进一步提升交通管理水平,实现保畅通、保安全、保民生、促发展的目标。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等支持节能环保、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企业政府采购政策。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 国家相关标准:《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GB25280-2016)、《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与车辆检测器间的通信协议》(GA/T 920-2010)、《交通信号控制机与上位机间的数据通信协议》(GB/T 20999-2007)等。 行业标准:《公安交通管理外场设备基础施工通用要求》。 地方标准:/。 其他标准:/。 三、标的要求: 质量要求:按国标、部标或行业标准要求制造,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 安全要求:满足国家相关规范。 技术规格:详见附件。 物理特性:详见附件。 四、交付要求 标的数量:详见附件。 交付或实施时间:自接到招标人通知后6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交付或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GB25280-2016)、《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与车辆检测器间的通信协议》(GA/T 920-2010)、《交通信号控制机与上位机间的数据通信协议》(GB/T 20999-2007)、《公安交通管理外场设备基础施工通用要求》等按国标、部标或行业标准要求执行,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 服务期限: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服务效率:如果产品在质保期内发生故障,对用户所反映的问题自接到通知后立即响应,2小时内赶赴现场解决问题。 六、验收标准:按国标、部标或行业标准要求制造、验收,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 七、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发布人:烟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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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附件一烟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等设施的供货及安装采购政府采购项目需求方案.pdf 附件二烟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等设施的供货及安装采购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