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采[2015]32号)规定,广安市广安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拟进行广安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雪亮工程”第三期运营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的采购,经组织专家组进行采购需求论证通过,现特向潜在供应商和社会公众予以公示。潜在供应商、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应于3个工作日内(2018年7月3日下午6时前),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电话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逾期将不再受理。有关事项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广安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982673019
采购代理机构: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安区分中心
联系人:向老师 联系电话:18096369123
广安市广安区财政局 联系人:周洪波 联系电话:0826-2243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