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承朝高速公路2019年机电养护专项工程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以《关于承朝高速公路2019年机电养护工程方案的审查意见》(冀交公路函计[2018]437号)批准,施工图设计招标方案已经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招投标中心核准(核准文号:冀交招核字[2018]E117号),项目资金来自高速公路通行收入,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高速公路承朝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施工图设计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1 项目概况
①承朝高速公路计重收费系统升级改造工程:
将承德东、双峰寺、六沟、平泉、杨树岭及冀辽主线站等6个收费站的计重收费系统更换为整车式计重收费系统,共计更换22套。
②承朝高速公路收费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工程:
对承德东、双峰寺、六沟、平泉、杨树岭及冀辽主线站闭路监视系统的传输设备(视频数据叠加器、以太网交换机)和后台存储(IPSAN磁盘阵列)、处理设备(数据服务器、工作站)及配套线缆及中间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并为后期前端摄像机更换为高清网络摄像机预留接口。
更换收费中心IPSAN存储阵列1套,管理工作站3套,收费中心以太网交换机1套,收费广场以太网交换机7套,收费站以太网交换机2套,收费管理工作站18套,平泉和双峰寺收费站存储设备更换为IPSAN视频存储阵列7套。
③承朝高速公路隧道机电设施更新改造工程:
对沿线车辆检测器及检测线圈进行更新改造,将现有线圈式车辆检测器全部更换为地磁式车辆检测器,利用原有传输设备、供电电缆、通信电缆等设施。对隧道光强检测器、部分隧道内车道指示器进行更新改造,利用原有立柱(支架)、更新部分传输设备、供电电缆、通信电缆等设施。
共更换34套双向车道指示器,34套行车横洞指示器、28套光强检测器(14套洞内光强检测器、14套洞外光强检测器)、25套地磁式车辆检测器。
2.2 服务期限
本项目合同服务期自签定合同书之日起,30天内完成外业调查及施工图设计,根据发包人要求完成招标所需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含合理定价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的编制、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直到竣(交)工验收止。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进行承朝高速公路2019年机电养护专项工程外业调查、编制外业调查报告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预算文件、编制招标所需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清单合理定价、技术规范、清单计量规则、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及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直到竣(交)工验收。
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业绩、人员组成结构和信誉等方面相应的设计能力。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15年6月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不得参加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首先应在“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河北省电子认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河北CA)颁发的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http://www.hbidding.com/中的“CA办理及绑定说明”)。
投标人完成网员注册后,应在2018年6月29日9时00分至2018年7月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之间任意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在“标书购买”环节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招标文件费用支付并下载招标文件操作。具体流程详见“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帮助中心。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www.hebpr.cn)首页“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0311-66635531。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在开标现场递交。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应为使用“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7月20日15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时应充分考虑网络、投标文件大小等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开标地点:河北公共资源大厦217室(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与石清路交叉口,沿石清路东南行500米路北)。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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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 | 0314-2123569 |
招标代理 | : |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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