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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凉山州交警支队道路交通车辆智能检测记录系统采购项目需求论证 550万

  • 2018-06-26 15:46:41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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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单位、个人:
       凉山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凉山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道路交通车辆智能检测记录系统采购项目”,现将此事项向潜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和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凉山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二、采购项目名称:凉山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道路交通车辆智能检测记录系统采购项目
    四、采购预算:详见需求论证附件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
    (二)采购标的标准要素及验收标准;
    详见附件。
    (三)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详见附件。
    (四)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7针对本项目的特殊要求:
    1.7.1、卡口监控等前端产品准入条件:书面承诺所投卡口监控摄像机、卡口前端服务器、360度球机等前端主要设备在投标前已经取得公安部指定的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且在有效期内)。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提供卡口监控摄像机等前端主要设备的检验(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厂家鲜章。若签订合同前未提供加盖制造厂家鲜章的检测报告复印件的视为虚假应标,招标人可拒签合同并上报采监部门依法处罚。
    1.7.2、投标人必须书面承诺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中标公告结束后5日内签订合同),提供所投标主要设备(主要指:网络存储阵列设备、前端摄像机、前端控制主机、闪光灯、测速雷达等)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指定的代理机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代理机构的还需具备证明代理资格的相关文件原件,生产厂家除外)及相关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投标时必须提供所投主要设备详细参数、彩页资料或产品合格证等产品相关信息。
    1.7.3、投标人必须书面承诺:将视频、图片接入全州缉查布控平台(卡口平台),将违章图片推送到交管六合一平台进行处罚。实现与凉山州公安局、省厅卡口监控、视频综合、PGIS、全省指挥调度(扁平化)等平台互联、互通、互控。并为后续卡口系统的功能扩展提供基础平台支持,并为后期接入省、州各大综合应用平台提供接口。
    1.7.4、出于兼容性、可维护性考虑,本项目中所投卡口抓拍单元、360度智能摄像机、雷达测速器、闪光灯必须为同一品牌。
    1.7.5、凡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已列入最新一期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该清单可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注: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打印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须填写采用节能产品情况表)
    1.7.6、竞标人须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承诺函。
    (五)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演说方法和标准及合同实质性条款;
    详见附件。
    (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七、专家组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希望各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提出有效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2018年6月26日至2018年6月28日止,在公示期截止前将意见以书面的形式反馈至采购人。
    联系方式:
    采购人:凉山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四川省凉山州西昌市小庙乡焦家村2组(州车管所)
    联系人:田警官
    联系电话:0834-2888132
    2018年6月25日

    附件

  • 关键字: 车辆智能检测
  • 责任编辑:lisong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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