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政府采购当事人:
受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简称“采购人”)委托,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简称“交易中心”)组织实施广州市荔湾区公共安全与管理智能视频系统服务政府采购。为了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将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项目原始需求进行公示(见附件1),广泛征求各方意见。
有关当事人可以对采购需求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或建议(见附件2)。交易中心负责将相关意见或建议转交采购人,并请采购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实际情况修改完善需求,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本公示内容不作为质疑依据,交易中心对反馈意见不作答复。
附件:1.20180330广州市荔湾区公共安全与管理智能视频系统项目(服务类).doc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4月2日
(传真号:020-28866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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