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供应商:
我公司受采购人忻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委托,拟对忻城县二期违法停车自动抓拍系统采购(xczc2018-g1-202-hclb2018-086)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为保障各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技术要求、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等内容予以预公示。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若认为本项目招标文件上述内容存在唯一性(倾向性)或排他性等问题,请于2018年4月8日下午17时30分前以书面形式(意见函须加盖公章)向我公司反映,以便我公司完善招标文件。如供应商需提交意见函,请携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一份)提交意见函原件(须加盖公章)。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专业人员个人请提交意见签名,并附身份证、职称证等复印件。
对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件我公司将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72-4280780,联系人:吴雪英
联系地址:广西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15楼
附件:忻城县二期违法停车自动抓拍系统采购xczc2018-g1-202-hclb2018-086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预公示内容。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