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机关 委托,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天津市汽车电子标识试点工程(交通管理部分)现场勘查项目(科研所) 实施政府采购。现将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汽车电子标识试点工程(交通管理部分)现场勘查项目(科研所)
2.项目编号:0615-184118020044
二、成交信息
采购结果列表
包号 | 中标(成交)金额(万元)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第1包 | 76.94 | 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 营口道239号 |
详细商品信息列表
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服务要求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万元) | 总价(万元) |
天津市汽车电子标识试点工程(交通管理部分)现场勘查项目(科研所) | / | 应成立作业小组,提供不少于30个作业人员,分6组每组5人,共6辆作业用车,并保证本项目需要的作业时间。 | 项 | 1.0 | 76.94 | 76.94 |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何秉富 ,沈奕 蒲津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贾女士 孙先生
2.联系电话:23556628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湖北路8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蒲警官:022-58860263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305室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23556628
七、质疑、投诉方式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机关、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