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GSJJXXH-201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甘肃省公路设施建管养一体化信息化集成服务平台示范试点项目(以下称“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甘肃省交通运输厅以甘交规划[2017]162号文件批复。项目建设管理法人为甘肃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交通运输部补助资金和甘肃交通投资产业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初步设计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甘肃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省交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的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定位及建设目标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及《交通运输信息化“十三五”发展规划》要求,积极探索甘肃省交通运输发展新模式,加快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交通运输行业的深度融合和创新发展,促进交通运输行业转型升级。本项目以敦当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为依托,先期开展甘肃省公路设施建管养一体化信息化集成服务平台示范试点项目建设,以此为基础再做延伸,推广至全省公路行业应用。
本项目是基于项目建设、运营管理、维修养护一体化管理需求,结合公路工程建设与养护相关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规范而开发的综合管理平台。平台依托信息技术等手段,结合BIM技术在交通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将BIM模型贯穿于一体化流程中,促进建设与养护管理业务由传统方式向数字化、智能化、信息化的现代管理方式转变,提高建设与养护管理效率与管理水平。项目实施必须与省交通科技通信中心云数据中心对接,实现建管养全部数据的云端存储,达到数据共享的目的,进一步提高建设、运营管理、维修养护一体化水平。
2.2 建设内容
一是建设甘肃省公路设施建管养一体化集成服务平台及数据接入和存储标准,统筹建设、管理、养护三方面的功能和数据,改变以往建管养各自为政的局面,解决信息孤岛问题,提高数据的使用效率;二是基于一体化框架,按照一体化标准,建设项目管理信息化子平台,对项目的建设全过程进行管理,在保证工程质量、确保工程进度的同时,为运营和养护提供数据支撑;三是基于一体化框架,按照一体化标准,建设运营监控信息化子平台,对项目的运营过程进行管理,通过图层可视化、视频监控、预警反馈、应急救援等技术手段实现高效运营,并为道路养护提供数据支撑;四是基于一体化框架,按照一体化标准,建设养护管理信息化子平台,充分利用建设期和运营过程中的数据成果,对项目的养护过程进行管理,提高养护质量和养护效率;五是基于一体化框架,在建设期针对边坡滑坡、特大桥梁、特长隧道建立结构健康监测信息化子平台,建设期使用的监测传感器可以直接投入养护运营期使用。系统建成后,能够实现数据的自动采集、传输和异常数据报警,大幅减少人员投入,实现监控区域无人值守监控的目的。
2.3 设计周期
a.初步设计:合同签订后45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及投资概算,实施招标所需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及说明。
b.实施现场服务: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
2.4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初步设计、投资概算编制及后续服务(包括实施招标配合服务和实施现场配合服务)、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及说明以及其他资料等工作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a.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b.业绩要求:近5年(2012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承担过公路交通工程(机电)设计或交通运输信息化项目设计。
c.项目负责人(含备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5年及以上交通工程(机电)设计或交通运输信息化项目设计工作经验,近五年(2012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至少担任过2项类似工程设计的项目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凡被交通运输部或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单位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3.5 根据《关于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甘检会[2014]8 号)等文件要求,凡是进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各省、市、县(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投标人参加同一个工程项目多个标段的投标时,只提供一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即可。
3.6 对于被司法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其从事土地、矿产等不动产资源开发利用,限制其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权交易,限制其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阳光采购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上述条款,本项目参照执行,未尽事宜由招标人解释)。
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投标采用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Ⅰ。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网上发布,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sggzyjy.cn)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时间:2017 年11月1日0:00点至2017年11月6日0:00 点,网上系统报名的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发布的截止时间,(发布时间为n × 24 小时,n≧5 为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要求发布招标文件的天数)。招(投)标人网上下载标书办理流程详见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sggzyjy.cn)“通知公告”中“平台实行网上下载标书的通知”。
5.2 与招标相关的补遗书、澄清函、变更通知等将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sggzyjy.cn)”发布,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并下载,招标人不在另行通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将疑问函件的电子文件(word版和带公章的扫描版)发送至电子邮箱gszbzx02@126.com,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联系人。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1月22日14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和投标文件递交至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六楼第六开标厅。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 投标人提供虚假的业绩资料,招标人按照《交通运输部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办法》对投标人的投标行为进行评价,信用评价直接定为 D 级。凡被交通运输部或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单位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凡在交通运输部或甘肃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中,被评为D级且处罚期限未过的单位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7.信息注册
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使用“用户名+密码+验证码”或CA数字认证方式登录办理业务。
注册成功后,投标人重新登录系统浏览公告,并在公告面点击“下载标书”,根据系统提示,保存电子标书文件至本地电脑;投标人浏览标书后,确定参加投标的,在“招标方案”-“标书(包)”中查询需要报名的标段,选中后点击“投标报名”,根据要求填写信息,完成报名。并依据系统生成的投标“登记号”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登记号”、投标保证金收款银行等信息系统会实时发送到投标人手机;投标人也可以使用数字证书登陆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网站在“投标登记情况”栏目查询。
8.发布公告的媒介
媒介名称 | 网 址 |
《甘肃公共资源交易网》 | www.gsggzyjy.cn |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 www.chinabidding.com.cn |
《甘肃经济信息网》 | www.gsei.com.cn |
《甘肃公路信息网》 | www.gs-highway.com |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甘肃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永昌路2号
联系人:朱先生
电 话:0931-8402862
招标代理:甘肃省交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和平新村127号
联 系 人:夏先生
电 话:0931-8849854
监督单位:甘肃省交通运输厅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213号交通综合大厦
联系电话:0931-8480792
二〇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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