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名称:2017年度南通市区交通设施优化提升工程之南通市区交通管理大数据中心项目
二、资金来源:城建资金
三、工程地点:南通市
四、工程概况:
随着南通市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机动车数量的迅猛增长,南通市面临的交通压力日趋严重,其中主城区作为政治、经济、旅游资源集聚区,面临更大的压力,长期以来一直是南通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重点。伴随着城区范围不断扩大、居民出行需求提升、行业标准规范的更新,主城区道路交通管理外部环境有很大变化,新的城市形态与交通格局正在形成,城市发展空间不断拓展,小汽车迅速普及,交通资源严重不足,部分区域道路交通组织已不适应现状交通需求,交通拥挤已呈现常态化现象。
近年来,为缓解城市交通拥堵问题,南通市将治堵列为全市重点推进的工作之一。为满足今后南通市主城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需要,现阶段需要考虑开展“交通管理大数据中心设计”,利用最新的电子信息技术,将大数据技术应用于交通管理领域。该项目将兼顾远期战略指导性及近期可实施性,为主城区道路交通组织与管理提供有效的技术手段,切实提升城市道路交通通行效率。
本项目控制价为50万元。
五、本招标工程不分标段,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六、招标范围:
南通市交通管理大数据中心的大数据运行环境搭建、交通信息资源采集以及大数据拓展应用三个部分的设计,并对该项目后续建设的工程进行监督。
七、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及业绩要求如下:
(1)投标人应为具有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类(例如:交通运输专业、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等专业)的高校(985或211)或其下属设计单位。
(2)投标人编制经验丰富,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规划设计或国家级科研项目研究业绩;在城市交通领域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且具备较好的研究成果积累及科技成果应用能力,承担过交通管理类科研项目;
(3)投标人具有较好的科技成果应用能力,2014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城市交通规划、交通管理、道路智能交通系统设计等领域的工程应用项目;
(4)2014年1月1日以来,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国家级道路交通管理类或大数据类科研项目,并在该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5)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其他要求:
(1)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关系、近三个月(2017年6月-2017年8月)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或有效证明);
(2)资格审查材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报名方式
本项目无需投标报名。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标前澄清、修改、答疑等资料请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网站的“行业快讯”栏目下自行下载。
所有信息资料在网站上一经公布,视为投标人已知悉并且按要求进行了修改,招标人无需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网上发出的文件为准。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现场踏勘:
踏勘现场:投标单位自行踏勘。
投标单位应提前向南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了解项目背景,分析智能交通系统建设现状,在现场踏勘基础上编制投标文件。
十一、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50号政务中心裙楼五楼]
收件人: 南通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7 年 09月 20日 9 时 30分,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