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干线公路信号灯改造工程(设计) | 交易登记号 | 17GC040028 | |
交易类别及阶段 | □项目管理(代建) □总承包 □勘察 ■设计 □施工 □监理 □设备材料 □其他 | |||
宁波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你方于2017年8月9日递交的该项目干线公路信号灯改造工程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公示无异议,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范围:干线公路信号灯改造工程(含标志、标线、智能交通信号控制、交通视频监控、高清视频综合信息采集系统、补光灯、立杆、交通智能卡扣和光线等)的施工图设计招标(含勘察和测量)。 项目规模:共7条公路,分别是S319甬余线、X609骆观线、X708冯塘线、X704压观线、X702慈浦线、X709高速公路江北连接线(东西向)和X712高速公路江北连接线(南北向)。 设计周期:1、关于勘测要求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2、合同签订后20工作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3、在收到咨询单位、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后,设计人应在15天内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完善,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最终稿;4、根据发包人招标工作进度的需要,分批提交开展施工招标工作所需的图纸、参考资料、施工项目专用技术规范等招标资料;5、施工现场配合期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施工期全程服务;缺陷责任期2年。 设计收费: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规定的设计收费基准价折扣率为88.0% 收费(基准价的计算基数为施工图批复中的建安工程费)。 项目负责人:翁沙羚,证书及证书号:高级工程师G3300191760 。 其他人员:合同备案时,按照投标文件进行配备。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30天内到宁波市江北区公路管理段(宁波市江北区康庄南路637号)与我方签订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3.1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 特此通知。 招标人: (盖法人章) 招标代理人: (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备 注 | 该项目招投标书面情况报告已备案,备案编号为: 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