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衡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委托,对衡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十三个道路交叉口交通设施改善方案》施工图设计政府采购项目组织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政府采购编号:衡财采计【2017】030085 委托代理编号:HNZJC2017-FW(HY)-095
2、招标项目:衡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十三个道路交叉口交通设施改善方案》施工图设计政府采购项目
3、招标内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八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预算:
勘察、设计收费基价计费额应以财政评审核定的本项目预算为基础,计算方法依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发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文件(其中:工程设计中采用标准设计或者复用设计的,按照同类新建项目基本设计收费的30%计算收费;需要重新进行基础设计的,按照同类新建项目基本设计收费的40%计算收费;需要对原设计做局部修改的,由发包人和设计根据设计工作量协商确定工程设计收费人根据设计工作量协商确定工程设计收费)。因该项目只需根据现有方案完成施工图设计,设计费需扣除原有方案费。在保证充分发挥市场竞争的前提下,其最高值不超过国家标准的60%。超过本预算为无效报价。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2.1投标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桥梁工程)甲级资质。
5、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28日起至2017年8月3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5:30~17:00(节假日休息),持以下合法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以及近3个月的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己获得“统一信用代码”的“三证合一”企业,无须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及税务登记证)
(4)项目所在地检察部门开具的行贿档案纪录查询证明(以项目所在地检察部门或营业执照所在地当月出具的行贿档案纪录查询证明文件原件为准)
(5)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桥梁工程)甲级资质。
★注:上述所有资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或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不接受影印件印鉴。资料不全、本人与其证照不符或超过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者恕不接受。(此步骤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阶段)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小组审议结果为准。
5.2发售地址: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衡阳市蒸湘区祝融路8号沐林美郡22层)
5.3发售价格:¥400 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投标截止时间:
请将投标文件于2017年8月18日上午09:30时前送到,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递送投标文件前一天以转帐方式交付投标保证金,未交付足额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恕不接受。
户 名: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湘府路支行
账 号:431625000018010063723
8、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2017年8月18日上午09:30
开标地点: 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3号开标室(衡洲大道湘桂村蒸德大厦)
9、联系单位及联系人:
9.1采 购 人:衡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联 系 人:王科长 电话:18007349338
9.2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雅雯 电话:15200513977
9.3监督管理部门:衡阳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占振华 电话:0734-8867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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