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受惠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惠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7年信号灯及电子警察改建升级工程方案设计项目的方案设计征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惠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7年信号灯及电子警察改建升级工程方案设计项目的方案设计征集
项目编号:FJTHQZ-132017060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郭/小魏
项目联系电话:0595-22168126/2210399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惠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惠安县
联系方式:梁先生 0595-6818606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郭/小魏 0595-22168126/22103996
代理机构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法花美社区观音路72号华昇商务中心6楼西区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序号 | 服务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惠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7年信号灯及电子警察改建升级工程方案设计项目的方案设计征集 | 项 | 1 | 仅中选单位补贴1万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货物及服务的合格供应商(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3.2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供应商应提供书面声明)。3.3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交复印件的,原件开标时提供核对)。3.4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3.5投标供应商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生效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应商应提供书面声明)。3.6投标供应商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应提供书面声明)。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7月11日 08:00 至 2017年07月18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泉州市丰泽区法花美社区观音路72号华昇商务中心6楼西区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或转账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8月01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8月0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泉州市丰泽区法花美社区观音路72号华昇商务中心6楼西区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投标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资料原件,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项目负责人高级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开户名: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开户行: 兴业银行丰泽支行
帐 号: 152690100100099391
注:开标前一天将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