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泰州市区智能化交通一期工程项目 | 项目编号 | 3212011608030101 | ||||
招标人名称 | 泰州市公安局 | 代理机构名称 | 建业恒安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资金来源 | 财政 | ||||
项目规模 | 1.交通指挥中心建设。建设指挥平台、云计算平台、交通信息服务应用平台。2.在海陵区、医药高新区主要道路(迎宾路、长江大道、青年路、鼓楼路、迎春路、济川路等)路口建设路面感知设施、实时接入系统。3.与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合作承担的十二五国家科技支撑项目“泰州市中等城市交通智能联网联控技术集成及示范工程”。 | ||||||
建设地点 | 泰州市区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7年7月3日 11:00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7年7月10日 18:00 | ||||
标段具体信息 | |||||||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发包内容合同估算价(万元)本 标 段计划工期3212011608030101-BA-002泰州市区智能化交通一期第二阶段设计工程 市政工程 前端系统、传输系统、供配电系统、监控中心系统、后台应用服务系统、指挥中心改造等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以及设计概算文件的编制和后续服务114.50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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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
对投标人的其它 要求 |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智能化专项设计甲级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 2、项目负责人:高级工程师; 3、本工程的付款方式为:施工图通过审查后,付至实际设计费的50%(按实际设计项目造价×中标费率×50%付款);工程审计完成后,进行设计费结算,付清工程设计费。(按所有设计项目的结算审计总价×中标费率结算)4、企业近两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招标(资审)文件获取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3日至2017年7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427室(建业恒安代理办公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 ||||||
附件 | |||||||
序号文件名称文件大小查看1智能化交通一期第二阶段设计招标文件.pdf351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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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
招标人 | 泰州市公安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建业恒安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
地址 | 地址 | 泰州市建工大厦18楼1801室 | |||||
电话 | 电话 | 0523-86898859 | |||||
传真 | 传真 | ||||||
联系人 | 联系人 | 马慧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