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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智慧路边停车管理信息系统软硬件运维服务项目需求公示

  • 2017-06-08 18:47:23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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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深圳市智慧路边停车管理信息系统软硬件运维服务 

    采购类型

    服务类 

    采购人名称

    深圳市道路交通管理事务中心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财政预算限额(元)

    1700000 

    项目背景

     

    深圳市智慧路边停车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路边停车管理信息系统”)是落实深圳市城市交通白皮书及智慧城市要求,针对智慧路边停车收费管理的社会公众化服务特点,立足当前、着眼未来,综合运用射频、手机通讯以及泊位自动监控等技术,打造“判定精准、使用方便、结算便捷、技术稳定”的智慧路边停车管理体系。

    本运维项目主要是服务于2013年底招标的深圳市道路停车试点购买服务项目(以下简称“试点项目”),该项目2014年3月签订合同并开工建设,于2016年3月完成项目初步验收,根据项目进展及合同要求,于2017年质保期结束。

    路边停车管理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由机房服务器、存储、网络、安全、监控等相关设备为支撑。这些设备承担系统中心端访问、数据接收、运算处理以及主机(服务器)系统、数据库系统会话等服务,是系统服务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鉴于中心需维护的硬件设备、软件系统数目较多,各种设备运行的稳定性及可靠性直接关系到中心整体业务服务能否正常开展。为确保路边停车管理信息系统及各类软硬件系统正常运行,十分有必要采购路边停车管理信息系统软硬件运维服务,以保障路边停车管理信息系统正常运转。  

     

    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先行注册为市政府采购中心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14年1月开始起算,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采购中心定期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新增资格要求: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组成联合体单位最多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主体必须满足固定资格要求且必须满足新增资格要求。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投标联合体各方中必须至少有一方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原信息产业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或以上)资质(要求提供资质证书作为符合该条件的证明资料,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扫描件,第一阶段评审时须提供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服务类清单

    序号采购计划编号需求内容数量单位备注财政预算限额(元)1PLAN-2017-016035-000010 深圳市智慧路边停车管理信息系统软硬件运维 1.0 项  1700000.0 

  • 关键字: 深圳市 智慧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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