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安全畅通与应急处置系统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批准立项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交通运输部配套补助资金及其它。招标代理为新疆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咨询及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咨询、设计招标划分为1个合同包,招标范围包括:本工程全部建设内容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实施阶段的设计变更及后续服务工作,并协助招标人就本项目纳入《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信息化“十二五”发展规划》和建设指南等文件要求继续实施行业信息化重大工程、申请部资金补助、撰写相关材料等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工作帮助。提交成果包括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含技术文件)、概算文件及施工招标所需的技术规格书,后续服务工作包括施工招标配合服务及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
2.1.1 建设目标
通过公路交通安全畅通与应急处置系统建设将达到以下三个目的:一是转变新疆交通运输运行监管和应急处置方式,提高公路交通运输动态监测、状态评估、异常预警、辅助决策、指挥调度、协调联动效能,促进信息化条件下的行业运行监管和应急处置体系的形成;二是转变新疆交通运输业务协作方式,提高跨部门、跨区域业务联动效率,促进信息化条件下行业业务协同体系的形成;三是转变新疆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方式,提高行业信息集成和资源共享水平,促进行业信息化共建共享技术体系的形成。
2.1.2 建设内容
——建设完善省级公路网数据采集系统。
综合利用现有各种信息监测设施设备,补充完善重点设施、重点部位、重点装备的运行动态信息采集系统,满足日常运行管理和应急处置等业务需要。
——建设完善省级公路网运行管理与应急处置等业务应用系统。
建设完善省级公路网运行管理、公路养护工程安全管理、公路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公路应急处置等业务应用系统。
——完善省级公路网数据中心。
加强公路网运行监测和安全应急管理等数据采集,提高数据质量,促进形成统一标准、高效共享的省级公路数据中心体系。
——建设完善省级公路网运行协调与应急处置平台。
充分利用现有设施设备,集中或分布建设满足省厅及省公路局工作需要的公路网运行协调与应急处置平台。
——完善省级公路网运行与应急信息发布系统。
完善省级公路网运行管理与应急处置信息发布管理机制,充分利用网站、可变信息交通标志、短信、微信、车载终端、交通广播、服务热线等多种手段,及时发布公路网运行管理与应急处置信息。
2.2 设计周期
(1)6月20日之前提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2)7月1日之前提交初步设计文件,报新疆交通运输厅待审,初步设计审查会后,5个日历天内根据审查意见完成修改,提交最终初步设计文件;(3)后续服务:自工程施工招标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电子系统工程或通信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并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的通信信息专业咨询甲级资质或公路专业工程咨询甲级资质。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类似信息系统工程设计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人员和信誉等具体要求及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或未划分合同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13日至2017年5月17日,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4时00分,下午15时30分至1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51号)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咨询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已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投标人无需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 “经办人”必须为单位介绍信中的被介绍人本人,不同投标人不得授权同一个经办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6月3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0时00分至11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51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新疆经济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管理局
地 址: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52号
邮 编:830000
联 系 人:顾建国、 高新亮
电 话:0991-5282243、5282377
招标代理:新疆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公园北街162号文苑写字楼邮 编:830000
联 系 人:兰理斌
电 话:0991-5823386 15909000228
传 真:0991-5822508
行政监督:0991-5281014
纪检监督:0991-5281407(交通运输厅)
纪检监察:0991-5282205 (公路管理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管理局
2017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