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依据汉川市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汉财采计[2017]251号计划函要求,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受汉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委托,对G348汉川段智能交通系统建设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工程项目的规模:工程造价约1300万元。
(2)招标范围:智能交通系统、信息发布系统、道路安全系统。
(3)施工地点为:G348汉川段沿线。
(4)计划工期 120 天。
(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3、申请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湖北省公安厅颁发的《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登记备案证》A类及以上或省内备案的外省同级以上资质。
4、申请人近三年(2014年至2016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一项及以上的类似项目。
5、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以2014、2015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依据)。
6、申请人须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7、申请人的信誉要求:投标人以往履约信誉良好,在省、市税务信用记录中,无不良行为记录。
8、申请人拟派项目班子人员配备齐全。
9、供应商为货物制造商的,须具有投标产品生产许可证或产品认证书;投标人为货物代理商的,主要产品须提供厂家针对本项目投标产品的授权书,且每个制造商所出具的授权不超过3家。
10、投标厂家必须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及管理规定,提供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中国驰名商标或者著名商标。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预审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多余5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5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申请报名及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7年4月24日至2017年4月2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到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汉川市人民大道258#),持法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有效身份证、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资质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项目班子人员配备情况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整,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5月5日上午9时30分以前,地点: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汉川市人民大道258#步行街双语幼儿园6楼)。
6.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密封或者未按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的、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均不予受理。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同时提供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收款银行加盖印章)。
7.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必须从投标人基本帐户汇至“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汉川分公司”帐户,并必须在附言中注明该项目名称,截止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开户名称: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汉川分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汉川晨曦支行
帐 号:1812022209200065295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http://www.ccgp-hubei,gov.cn(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汉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晏国祥
联系方法:13707291956
联系人:祝菊芬
联系方法:13733492502 0712-8786999
2017年 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