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水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我中心于2016年3月16日
9:30时对吉水县八都镇人民政府委托的对信号灯及电子警察进行了采购(招标编号:吉水政采[2015]82号),经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和推荐,现公告如下:
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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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中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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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型号(主要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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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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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号灯、电子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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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中非智能发展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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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普乐Φ400;海康ECU-AXXX-IT700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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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73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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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委员会名单:况朝辉,罗昕日,黄强,李志东,汪学峰。
各有关当事单位(或人)若对评审推荐有异议,请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特此公告
采购人:吉水县八都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魏先生
联系方式:15779611134
代理机构:吉水县公告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0796-8680155
201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