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水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我中心于2015年9月23日9:30时对吉水县赣江二桥工程建设项目部、吉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委托的吉水县赣江二桥标线标志牌、信号灯工程进行了采购(招标编号:吉水政采[2015]63号),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2家,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规定,经采购单位申请,县政府采购办同意,与响应招标文件的2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经过谈判小组的评审和推荐,现公告如下:
货物
预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交货期
吉水县赣江二桥标线标志牌、信号灯工程
吉安市永安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709401.84元
在2015年10月25日以前完工
评标委员会名单:罗昕日,张文明,刘水帆,刘烽,廖金明。
各有关当事单位(或人)若对评审推荐有异议,请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特此公告
采购人:吉水县赣江二桥工程建设项目部
吉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黄先生15170874797
联系人:王先生13979615555
招标代理: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吉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吉水县市民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方式:0796-8680155
201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