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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社会治安与城市管理智能化视频系统升级改造采购项目中标 3230万

  • 2014-12-10 16:37:47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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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我中心”)受广州市海珠区社会治安视频监控中心的委托,于2014年9月25日就广州市海珠区社会治安视频监控中心海珠区社会治安与城市管理智能化视频系统升级改造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z2014-0683)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广州市海珠区社会治安视频监控中心。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海珠区社会治安视频监控中心海珠区社会治安与城市管理智能化视频系统升级改造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cz2014-0683。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一)采购内容:本项目包含以下三个子项目,投标人可以兼投,但项目1与项目2、3不允许兼中,项目2、3允许兼中,兼投者必须对各子项目进行分别报价,中标顺序为子项目1、子项目3、子项目2。整个项目分为3个子项目进行建设,具体需求如下:子项目1:海珠区标清视频监控采集点升级改造项目。共包含建设879个高清视频采集点,项目采用租赁方式,租赁期5年,包括前端设备、传输网络、后端系统和视频联网的升级改造及维护工作。子项目2:海珠区视频系统运维管理中心建设项目。主要内容包括:运维管理中心及设备机房的装修工作;包括区级运维管理应用系统的网络传输设备、操作终端、采集设备、ip-san存储设备、ups及配套设备等运维系统相关的设备建设。本项目采用自建模式。子项目3:海珠区监控中心(室)升级改造。项目包括了1个二级视频监控中心监控中心及18个派出所的三级视频监控室升级改造建设。本项目采用自建模式。主要内容包括:1)14个派出所和1个区监控中心的监控室及设备机房的装修工作,包括天花、地面、墙体、通风、配电、照明、防雷接地、防静电、消防器材、监控坐席、电视墙、空调及配套器材等相关建设内容;2)包括18个派出所和1个区监控中心监控设备的升级改造,包括监视设备、网络及传输设备、操作终端、设备机柜、ups及配套器材等相关设备的升级替换建设。本次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二)实施地点:广州市海珠区社会治安视频监控中心指定地点。


      (三)工期要求:2014年12月中旬前完成深化设计、实施和用户验收等工作,用户验收并整改合格后进入系统试运行期,试运行期不少于3个月,试运行通过后1个月内完成项目终验。本子项租赁期自项目最终验收通过之次日开始为期5年(若公安技防管理部门验收、市视频建设办和市科信局联合验收有任何一个不通过,租赁期起始时间从最后整改通过之次日起重新计算)。子项目2:2014年12月中旬前完成深化设计、实施和用户验收等工作,用户验收并整改合格后进入系统试运行期,试运行期不少于3个月,试运行通过后1个月内完成项目终验。最终验收通过之次日开始至少为期5年的系统免费维保期。子项目3::2014年12月中旬前完成深化设计、实施和用户验收等工作,用户验收并整改合格后进入系统试运行期,试运行期不少于3个月,试运行通过后1个月内完成项目终验。最终验收通过之次日开始至少为期5年的系统免费维保期。


      六、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出日期:2014年9月25日;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广州市政府采购网、我中心网站。


      七、评审信息


      (一)评审日期:2014年10月21日。


      (二)评审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西区)(原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4楼开标3室。


      (三)评审委员会成员:周杰英、叶建威、郑辉烂、丘艳琳、龙中胜、卢凯、高荣斌。


      八、中标信息


      评审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中的评审办法审议和综合评估,结果如下:


      子项目1:


      (一)中标供应商名称: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中标供应商地址:开创大道2819号。


      (三)中标金额:32,303,250.00元,单个高清视频图像采集点迁移费用为20,000.00元;


      中标服务费金额:100,207.00元。


      子项目3:


      (一)中标供应商名称:佳都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中标供应商地址: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迎宾路932号番禺节能科技园内番山创业中心1号楼2区306房。


      (三)中标金额:8,300,500.00元;中标服务费金额:49,482.00元。


      中标供应商可在本中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到我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


      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必须服务费已到我中心账户上,提交已交纳中标服务费的现金送款单原件或进账单原件。


      中标供应商应在本项目合同签订后,将合同正本、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已交纳本项目服务费发票复印件各一份送到我中心,并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的相关手续;未中标的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本中标公告发出之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我中心将按照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保证金交纳声明函》上的供应商账户,采用银行主动划账方式予以无息退还。


      现金送款单必须注明以下内容:


      收款单位全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天润路支行


      账号:44001583404059112025


      款项来源:cz2014-0683-01、03。


      九、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28866000网址:http://www.it-tender.gov.cn/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1:30-5:00时。


      采购人联系人:陆晓原联系电话:83117718。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三日


  • 关键字: 视频监控 广州
  • 责任编辑:李松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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