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诸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采购项目名称:诸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测速仪采购项目
三.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四.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估算采购金额等):
本次采购内容为测速仪更新4台,估算采购金额为40.00万元。
五.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六.申请理由:
诸暨市交警大队目前使用的购置于08年的波希牌测速仪因年份长、零部件老化、使用频率高等原因,经常发生故障,不能保障正常的工作需要,因生产厂家产品功能升级,原产品逐步淘汰,原厂商推出以旧换新措施,这次需要更新其中的4台,故拟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原供应商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采购。
七.拟定供应商: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八.其它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意见。
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地点:诸暨市暨东路58号4楼
联系人:何铉
联系电话(带传真):0575-87253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