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宁强县交管大队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下述项目实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具备相应资格条件、具有履约能力的投标供应商参加。
1、采购人:宁强县交管大队
地址:宁强县南门外(北辰新村)
联系人:庞元华电话:0916-4223886
2、招标组织机构:宁强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宁强县财政局院内
联系人:吕宗泽侯青青电话/传真:0916-4223845
3、3-1项目名称:宁强县交警大队区间测速及附属设备采购项目
3-2项目编号:NC[2017]-09号
3-3采购内容:区间测速及附属设备。
3-4项目预算:70万元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投标供应商领取标书时资格要求:
5-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已经三证合一的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2、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6、投标供应商前来投标时资质要求:
6-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已经三证合一的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6-2、代理商需提供所投产品(服务器、相机、雷达、视频会议终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销售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制造商投标不需要提供),需提供(服务器、相机、雷达、视频会议终端)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
6-3、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6-4、供应商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
7、招标文件发放:
日期:2017年3月22日-2016年3月28日(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强县政府采购中心(县财政局三楼)
8、开标时间地点:2017年4月12日下午2时30分在宁强县交管大队会议室开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