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中心市政配套项目智能交通建设工程
项目名称:苏州中心市政配套项目
项目编号:GYY201401002
招标人名称: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星港街
标段编号:GYY20140100231
标段名称:苏州中心市政配套项目智能交通建设工程
发包内容:建筑智能化工程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合同估算价:1300.000000(万元)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标段规模:本工程主要包括交通信号控制子系统、交通视频综合监控系统、诱导屏等,所有系统的外场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系统集成以及与交通管理控制中心指挥集成子系统的对接。合同估算价约为1300万元。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必要合格条件
1.企业资质要求:[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或者[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
2.项目负责人(总监)资质:[机电工程一级]
3.企业业绩要求:企业近三年内(2013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880万元及以上的智能交通类项目工程[包含道路交通信号控制且同时需具有(视频综合监控系统或电子警察)]
4.项目负责人(总监)业绩:近三年内(2013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智能交通类项目工程
5.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6.招标人可以拒绝园区施工单位考评结果为c类或者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良信用的申请人投标;
7.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8.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9.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投标;
11.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1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件;
1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4.其他条件:14.1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14.2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或者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
14.3提供企业承诺书,格式自拟但应包含公告中的第7、8、9、14.1、14.2条中的全部内容。
14.4提供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和2016年9月至2017年2月的连续社保证明(须有社保部门盖章)。
14.5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具的本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查机关出具的2013年2月至2017年2月“企业在工程建设领域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材料。
14.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同时参加投标。
14.7本工程的设计单位为:新钶电子(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14.8本项目要求法人面谈,面谈详细说明见招标文件。
其他说明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获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期间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苏州工业园区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备注:投标单位不需要报名操作,直接支付后下载招标文件。)
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3/22日17:00
招标人地址:苏州工业园区东环路248号
联系人:吴振遥
电话:13862221105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苏州市高新区邓尉路107号永新大厦1幢9楼
联系人:赵恋传真:0512-65160659电话:0512-65722611
E-Mail:zhaolian@jocsz.com
苏州工业园区招投标投诉电话:0512-66605607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7年03月17日至2017年03月22日
苏州工业园区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网址:http://zhaotoubiao.sipac.gov.cn,投标申请人通过CA证书登录。
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