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上饶市广丰区政府采购办的批复,江西省上饶市友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上饶市广丰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根据公平、公正、公开、诚信的原则,就交通技术监控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编号:SRYXZFCG-2017-019#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三、项目名称:交通技术监控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四、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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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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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号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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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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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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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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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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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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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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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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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4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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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项目设备的质量标准按本文件要求及国家现行规定,项目主要内容包括设备材料供货、运输、安装调试、施工、验收、培训、售后服务、税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等所有费用。
1、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近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具备经营范围和相关资格,且须提供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资质证书副本、法人授权书或法人证书、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自行在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的县级或以上人民检察院查询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人在出具之日前三年的无行贿犯罪情况;
4、投标人必须具备省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证书二级(含)以上。
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700万像素卡口抓拍单元、700万像素电警抓拍单元及终端服务器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五、投标人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提供相关资料:
注:报名时提供以上所述资料清晰复印件加盖一致公章,资料整理成套,交代理机构备案(原件备查)。
六、购买谈判文件时间和地点:
出售时间:2017年03月14日至2017年03月16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报名及出售地址:上饶市信州区吉阳中路100号
谈判文件售价:200元/份,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出售方式:上门购买(购买谈判文件时请携带U盘)
逾期报名,均不予受理
七、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及谈判地点:
上饶市广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八、响应文件接收时间及谈判时间:
开始接收时间:2017年03月21日上午09:00
截止接收时间:2017年03月21日上午09:30
谈判时间:2017年03月21日上午09:30
凡购买了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此次竞争性谈判,请在竞争性谈判会议前一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上饶市友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采购单位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13319318444
地址:上饶市广丰区芦林大道68号
代理机构联系人:叶女士电话:0793-8198699
传真:0793-8198311邮箱:1664111944@qq.com
地址:上饶市信州区吉阳中路100号
上饶市友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