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采购办公室计划函(天财采计[2017]40号)要求,天门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市公安局的委托,以竞争性谈判方式对电子警察项目实行政府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编号:TMGP17-8
二、项目名称:电子警察建设
三、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55.2万元
四、谈判内容:电子警察的建设;(详见谈判文件)
五、谈判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服务能力及具备合法经营资格能满足招标项目要求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600万元,具有湖北省公安厅安防备案证书C级(含)以上;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取得主要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
4)投标人近三年内独立承担过6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项目成功案例;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商业贿赂等不良记录;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产品质量问题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由检察机关出具)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实施周期及地点:
实施周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施工完毕并交付使用。
实施地点:天门市境内。
七、报名时应提交的资质材料(提供原件,复印件加公章装订成册留存):
1、谈判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2、谈判人湖北省公安机关核发的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资质C级及以上;
3、谈判人近三年内类似项目政府采购业绩证明文件;
八、谈判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北京时间2017年3月13日开始,截止2017年3月16日(每天上午8:30-11:00时,下午14:30-16:30,节假日除外),携带上达资质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天门市政府采购中心(市民中心财政局大楼608室)报名领取本项目谈判文件,缴纳10000元谈判保证金。
九、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
2017年3月21日上午9∶00(北京时间)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截止时间即为谈判时间。逾时送达的谈判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十、谈判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谈判地点:
天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市陆羽大道9号)
十一、谈判保证金按以下收款单位及银行帐号汇入:
收款单位:天门市政府采购中心
银行账号:1809024219200013262
开户行:工行南桥分理处
请注明:(公司全称)保证金元
十二、本项目已进入政府采购程序,所有信息将在湖北政府采购网上公示,请各投标供应商密切关注。
十三、联系方式
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周先生、张先生
电话:0728-8211650
采购单位联系人:鄢科长:13367221166
天门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