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采购办公室计划函(天财采计[2016]146号)要求,天门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天门市公安局的委托,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门市电子警察项目实行政府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TMGP16-34
二、项目名称:电子警察
三、招标内容:电子警察(采购预算392万元)。
新建高清电子警察系统8套;新建高清视频道路监控系统5套、红绿灯系统13套。(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服务能力及具备合法经营资格能满足招标项目要求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600万元,具有湖北省公安厅安防备案证书C级以上;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取得主要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
4.投标人近三年内独立承担过6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项目成功案例;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实施周期及地点:
实施周期:合同签订后45日内安装调试完毕交付使用。
实施地点:天门市内。
六、报名时应提交的资质材料(提供原件,复印件加公章装订成册留存):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机构代码证、安防资质、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2、投标人近三年内类似项目政府采购业绩证明文件(提供电子警察及红绿灯单个业绩,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含清单)及验收报告、公示网站等);
七、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北京时间2016年5月27日开始,截止2015年6月6日(每天上午8:30-11:00时,下午14:30-16:30,节假日除外),携带上述资质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天门市政府采购中心(市民中心财政局大楼608室)报名领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6年6月16日上午9∶00(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逾时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九、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开标地点:
天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市陆羽大道西9号)
十、投标保证金按以下收款单位及银行帐号汇入:
收款单位:天门市政府采购中心
银行账号:1809024219200013262
开户行:工行荆门分行天门南桥支行
投标保证金应采用实时电汇,由投标人基本帐户一次性汇入天门市政府采购中心,不接受现金。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中心:电话:0728-8211650联系人:周先生、张先生
采购单位联系人:沈先生:13307220022。
天门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