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郑州市车辆超限超载动态检测系统项目经郑州市发改委以《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郑州市车辆超限超载动态检测系统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郑发改审批〔2016〕5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招标人为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众益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实施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市车辆超限超载动态检测系统项目;
2.2建设地点:郑州市区域内部分快速通道、四环道路、国省干线公路等;
2.3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在郑州部分市域快速通道和国道安装4车道称重设备,在省道安装3车道称重设备。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包括高速动态称重子系统、车牌识别子系统、视频监控子系统、数据传输子系统、供配电子系统、监控指挥中心数据存储子系统、后台管理软件子系统等。
2.4标段划分及具体要求:
| 标段划分 |
工程内容 |
质量要求 |
工期要求 |
合同估算价 |
招标范围 |
| 一标段 |
称重系统 |
合格,并取得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科学研究院颁发的“检定证书” |
120日历天 |
约4392万元 |
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 |
| 二标段 |
监测系统 |
合格 |
120日历天 |
约638万元 |
| 三标段 |
数据传输系统 |
合格 |
120日历天 |
约1280万元 |
3.报名企业资格要求
3.1一标段: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所投主要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衡器产品制造商营业执照、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及型式批准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1.2项目经理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注册于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与公司具有劳动合同关系,参加了社会保险,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企业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3.1.3财务要求: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报表(限定为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
3.1.4信誉要求:
(1)企业需提供经县(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及所报项目经理);
(2)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3)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3.1.5其他要求:投标人承诺本项目不转包、不违法分包(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3.1.6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3.2二、三标段: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2项目经理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注册于本单位的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与公司具有劳动合同关系,参加了社会保险,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企业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3.2.3财务要求: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报表(限定为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
3.2.4业绩要求:企业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规模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2.5信誉要求:
(1)企业需提供经县(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及所报项目经理);
(2)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3)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3.2.6投标人承诺本项目不转包、不违法分包(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3.2.7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只允许报其中一个标段。
4.投标报名:
4.1请投标人于2017年3月3日至2017年3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市纬五路12号合作大厦B座20楼(郑州市纬五路与政六街交叉口)河南众益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报名。
4.2报名携带资料:
(1)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单位简介;
(3)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4)联合体协议书(若为联合体投标需提供,仅限一标段);
(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原件;
(6)投标人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原件;
(7)主要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仅一标段提供);
(8)加盖制造商公章的衡器产品制造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仅一标段提供);
(9)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及型式批准证书复印件(仅一标段提供);
(10)项目经理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劳动合同、由当地社保部门近一年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11)企业最近三年经审计的完整的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
(12)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合同、中标通知书);
(13)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资格条件3.1.4条、3.2.5条第(2)、(3)款承诺书;
(14)不转包、不违法分的包承诺书。
以上资料报名时(除第(5)、(6)项外)均需审验原件,所有资料留复印件二套存档(复印件须按上述顺序采用非活页夹方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以备检查。
5.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成功报名者,接到通知后在5日内,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在河南众益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纬五路12号合作大厦B座20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2邮购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地址:郑州市工人路165号
联系人:韩先生
电话:0371-6717663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众益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纬五路12号合作大厦B座20楼
联系人:宋先生、李女士
电话:0371-60981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