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恒盛招标有限公司受贺兰县公安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贺兰县公安局交通智能信号灯及电子警察自拍系统采购及安装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贺兰县公安局交通智能信号灯及电子警察自拍系统采购及安装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HSZB-2017ZC00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伟刚
项目联系电话:1399508789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贺兰县公安局
地址:贺兰县光明西路
联系方式:张伟刚1399508789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宁夏恒盛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杜亚婷0951-5969335
代理机构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泰康街隆基商务大厦18楼南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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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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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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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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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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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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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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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信号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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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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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2.组织机构代码证;3.税务登记证书;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投标文件须提供法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开标现场携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5.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6.安防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7.一标段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有生产厂家出具的产品授权委托书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书;8.一标段所提供产品的检测报告可以为复印件但需加盖厂家公章和投标人公章;9.二标段必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信号灯设备清单及其相关设备出具的专项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制造生产厂家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专项授权书原件)10.一、二标段采购方出具的测试证明:投标人所投设备必须能够与贺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指挥中心现有智能交通综合管控平台具有设备兼容性,并提供有效设备兼容性证明文件(采购人统一在招标公告发出后第10个自然日组织设备兼容性接入测试,投标人在此时间自行携带所投产品与采购人联系进行设备兼容性接入测试,并有采购人出具设备兼容性测试报告证明文件)。投标人自行计划好发货时间,过期不再重新组织,视为自动放弃设备兼容性测试。11.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备注:1、详细的资质证明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87.595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3月03日10:30至2017年03月10日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nxggzyjy.org/)
招标文件售价:¥3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3月24日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3月24日09:00
六、开标地点:
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中央商务区万寿路东侧,沈阳路与大连路中间银川市市民大厅C座7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