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宁夏北方恒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按照贺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以贺政采计(2015)260号下达的集中采购计划,受贺兰县公安局委托具体组织实施招标事宜,建设资金来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决定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采购,具体采购事宜如下:
1、采购编号:NXBFHJ-HL20151023
2、项目名称;贺兰县交警大队智能交通电子警察抓拍系统2015年安装项目采购
3、采购内容及要求;智能交通电子警察抓拍系统1批,详细技术参数见招标文件。
采购预算金额:383.8877万元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满足《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
4.2投标人须具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须提供国家公共安全技术防范二级以上资质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含有高清摄像机及抓拍主机的视频检测闯红灯记录系统具有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须具有电子警察智能监控设备施工经验,并提供能够证明企业实力及电子警察相关业绩得证明文件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4.3与本项目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4本项目不允许分标段、分项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27日至2015年11月2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持本企业CA认证锁登陆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www.ycsggzy.cn)报名。报名时要求上传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相应资质影印件(jpg图形格式)。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陆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银川神州好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951-7805195、78052537805196。
6、招标文件的获取:
1、网络报名成功后,按系统提示申请下载《招标文件》。每套300元。
2、投标人须在投标时现场交纳购买《招标文件》款,凭收据参加投标,未交纳购买《招标文件》款的概不接受投标。
7、投标答疑会:
本次项目不召开投标答疑会;
8、投标截止时间:
8.12015年11月17日下午13时30分(招标人自下午13时00分起开始接受《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及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2投标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金凤区阅海中央商务区万寿路东侧,沈阳路与大连路中间C座7楼);
9、开标时间及地点:
9.1开标时间:2015年11月17日下午13时30分;
9.2开标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金凤区阅海中央商务区万寿路东侧,沈阳路与大连路中间C座7楼)
10、质疑、投诉受理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联系单位:贺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联系人:李自宁联系电话:0951-8081505
联系单位: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咨询电话:0951-5556021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12、联系方式:
采购人:贺兰县公安局代理机构:宁夏北方恒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贺兰县地址:银川市兴庆府大院1-1号营业房
联系人:马海涛联系人:沈锋
电话:13709575534电话:0951-51123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