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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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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普平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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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茅城区各路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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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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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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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201.34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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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含叁级)及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良好信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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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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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22 8: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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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28 17: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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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石龙路与8号路交叉路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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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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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296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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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复印件、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资料均应加盖公章。 2、递交投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不是法定代表人递交的,其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并由此授权委托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否则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3、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临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外省企业必须为入滇备案的注册人员),项目经理报名后不得随意更改。 4、省外企业需提供入滇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表;市外企业须到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办理入市基本信息登记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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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普洱市思茅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