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对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交通警察大队电子监控设备采购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诚邀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1、项目编号:中盈(分)招字2015040
2、采购内容: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交通警察大队电子监控设备采购;具体要求见谈判文件。供应商对所投内容不得缺项、漏项,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须提供下列材料:
(1)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证件(最新有效的);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3或2014年财务审计报告或2013或2014年企业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14年11月-2015年1月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如为经销商参加谈判,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授权书及厂家售后承诺书原件;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谈判文件售价:300元/份,标书售后不退,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前须填写《谈判文件出售登记表》。
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时应出示以下证件:
4.1法人证明书原件;
4.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
4.4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授权函(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4月1日至2015年4月3日,每日09:00时至11:30时,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6、谈判文件发售地点:普洱市思茅区振兴大道24号(普洱市老质量技术监督局院内)。
7、谈判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4月13日09:30(北京时间)。
8、谈判开始时间:2015年4月13日09:30(北京时间)。
9、谈判申请文件递交地点及谈判地点:普洱市思茅区振兴大道24号(普洱市老质量技术监督局院内)六楼会议室。
10、交货时间:供应商自行承诺最短时间交货。
11、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2、供应商在参加谈判前务必认真阅读本谈判文件全部内容;谈判文件如有变更,将主要以书面形式发布。
采购人: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冯老师联系电话:0879-2201886
地址:普洱市思茅区振兴大道10号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中盈(普洱)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戚师
联系电话:0879-2143621传真:0879-2143621
地址:普洱市思茅区振兴大道24号(普洱市老质量技术监督局院内)
邮政编码:66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