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符合本次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标书编号:YZZC—(2017)公字第5号。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名称:扬中市翠竹路、同心路新民路等路口智能交通系统和市区综合抓拍系统建设工程
2、建设内容:
一标段:翠竹路节点改造项目路口智能交通系统建设
采购预算:446万元
工期:合同签定90天内,施工全部完成,通过验收。
①新建路口红绿灯3套;改造路口红绿灯3套,采用智能控制仪,建成绿波智能交通信号控制系统;②新建卡口型电子警察4套、改造卡口型电子警察4套、每个路口方向有高清视频监控、非机动车道来车方向各设1个高清枪机视频监控。③所有新建及改造路口要实现反向随意变更车道抓拍。采用300万像素、700万像素相机对车道进行全覆盖。④在翠竹路路段实现语音播报功能。
二标段:同心路新民路路口智能交通系统建设
采购预算:87万元
工期:合同签定40天内,施工全部完成,通过验收。
①新建同心路新民路路口红绿灯1套,采用智能控制仪,建成绿波智能交通信号控制系统。②新建同心路新民路路口卡口型电子警察1套。采用300万像素、700万像素相机对车道进行全覆盖,实现反向随意变更车道抓拍。每个路口方向有高清视频监控、非机动车道来车方向各设1个高清枪机视频监控。
三标段:市区拥堵路段综合抓拍系统建设
采购预算:74万元
工期:合同签定60天内,施工全部完成,通过验收。
①扬子路中海广场公交站台等10个监控点的机动车违停抓拍系统建设。②绿扬路迎宾大道至昌盛路段等5个监控点的机动车逆行抓拍系统建设。
详细需求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投标人可选择性响应或全部响应。
二、投标人应具备资质条件:
1、具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进入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条件;
2、必须遵守国家、江苏省、扬中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3、廉政查询资料:企业提供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网上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步骤:直接点击http://218.94.117.252:12301/,进入查询申请页面;仔细阅读查询须知;按自己实际情况正确选择申请类别(单位申请和个人申请);按照页面要求填写查询申请资料,并上传相应的照片;输入验证码,勾选验证码下面一行红字前面的方格;申请用途勾选“其他”点击提交即可。如有疑问请致电:88226456或加群号:457782065;
4、具有本项目建设必备条件和售后服务能力(营业执照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工商注册所在地相关部门提供的企业纳税和社保缴费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近6个月内任一个月);
7、投标人必须是江苏省公安厅《关于公布全省道路监控网“3·20”工程前端系统设备12家中标供应商名单的通知》(苏公厅[2010]650号)文件中列明的中标供应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方法、时间、地点
1、此次招标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登录扬中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yzggzy.cn)进行网上供应商注册,注册审核(审核时间为一个工作日)通过后进入扬中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只需注册一次,以前已注册并已审核通过的无需再注册)。未在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供应商报名登记的投标人不得领取招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注:供应商注册操作具体细则请登录扬中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办事指南专区下载供应商操作指南文件查阅)。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中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2、招标文件开始获取时间:2017年2月6日---2月17日。
3、招标文件获取方法:投标人进行网上注册,审核通过后,登录扬中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入供应商报名系统,提交报名后获取招标文件。
四、标前会及现场勘察安排
投标人应指派相关人员于2017年2月21日下午2:10到扬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由扬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组织的现场勘察活动和标前答疑会,如有疑问应在会上以书面形式提请招标人予以澄清,若未提出,今后出现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未参加的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和后果。
五、投标、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7年2月28日下午2:10
2、开标时间:2017年2月28日下午2:10
3、投标、开标地点:扬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标室安排请查看一楼LED显示屏)
4、投标有效期:开标后10天。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扬中市公安局
地址:扬中市天后宫路166号
联系人:张一鸣
电话:13952980222
2、采购代理机构:扬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扬中市扬子中路168号
项目联系人:张冬梅
电话及传真:0511-883950260511-88358235
备注:
获取标书的投标人因故不参加本次投标,请在扬中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系统中撤销报名或至少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一天前,以书面形式致函给我中心,否则将按《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扬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