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建新北路与长安西路交叉路口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系统政府采购项目,政府采购计划号:临财采计(2016)A036,委托代理编号:HNTYHLXCG-20160122104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临湘市建新北路与长安西路交叉路口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系统政府采购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号:临财采计(2016)A036。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 包/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单位: ) |
预算 |
| 1 |
临湘市建新北路与长安西路交叉路口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系统 |
1 |
950000.00元 |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包/品目号 |
标的物名称 |
| |
| 技术及服务 |
合同条款 |
| 1 |
临湘市建新北路与长安西路交叉路口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系统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建设地点:临湘市建新北路与长安西路交叉路
付款方式:按合同要求。
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人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
|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否( ) |
是(√)
否( )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具有有效的省公安厅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护二级及以上资质
4、此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单位社保证明或者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其他说明。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通知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2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临湘市财政局西栋二楼(水博士旁上楼)。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资格确认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岳阳惠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夏斌
联系电话:13469250707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天元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临湘地址:临湘市财政局西栋二楼(水博士旁上楼)
采购项目联系:0730-3754099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临湘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谢弘
电话:0730-3769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