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浠水县桃树、余堰、夹河桥、知音路口红绿灯电子警察抓拍系统工程已由浠水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浠水县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地点位于浠水县境内,分别为浠水县桃树、余堰、夹河桥、知音路口四处。计划投资约187万元(以实际招标控制价为准)。
2.2计划工期20日历天;
2.3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4招标范围: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相关补充说明所涵盖的范围;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
3.1.2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为机电专业类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3.1.3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1.4投标人须具有湖北省安全厅颁发的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登记B类及以上备案证,外省企业需具备湖北省安全厅颁发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登记备案书E类;
3.1.5投标人应是合格的制造商或经制造商授权的代理销售商,为考虑系统兼容稳定性,投标人所投主要设备(700万像素电子警察抓拍单元、700万像素卡口抓拍单元、300万像素星光级全景球机、存储服务器、路口电子警察控制主机、频闪灯、爆闪灯、红灯信号检测器)应为同一品牌,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及三年售后服务承诺函(加盖公章);
3.1.6投标主要设备要求:700万像素电子警察抓拍单元、700万像素卡口抓拍单元、路口控制主机、频闪灯、爆闪灯、红灯信号检测器必需满足GAT496-2014-《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832-2014-《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GAT1202-2014-《交通技术监控成像补光装置通用技术规范》相关规范要求,并出具有效期内的公安部检测中心型式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厂商公章。
3.1.7投标人或单位必需是在2014年至2016年以内,在湖北省做过三个或以上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工程项目(附合同复印件),且验收合格并正常运行的正规单位或公司;
3.1.8有良好的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售后保修期三年期限内必须在黄冈市或浠水县驻点;
3.1.9具有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所需的CA认证身份锁,办理方式详见【综合通知】中《浠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用户征集通知》。
3.2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3.2.1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
3.2.2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
3.2.3曾经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的;
3.2.4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限内的;
3.2.5近三年在浠水县住建局、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有违法行为记录并在限制期内的。
3.2.6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声明函原件(自行编写,重大违法纪录是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2.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须在近两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查询,并提交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5、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及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领取时间:2016年12月13日至2016年12月17日23:59时。
5.2领取地点:网上(www.xsggzy.com.cn)报名后付款领取(个人网银支付)。
5.2本项目招标文件资料费200元,(详见www.xsggzy.com.cn)报【办事指南】网上报名操作指南。
5.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叁万元整(人民币:30000.00元),企业从基本账户通过网银转账或柜台转账(电汇)方式汇至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基本账户,(账户名称: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浠水县支行营业部;账号:1814073138000111329,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21日23:59时(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逾期无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启用电子招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电子开标及纸质投标文件双轨运行模式。即投标文件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系统内上传;纸质投标文件现场递交。下载招标文件(.ZSZF),利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其中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内上传;不加密的刻录光盘,密封后与纸质投标文件一并递交。带好公司CA锁参与开标。
6.2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浠水县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58号,电话:0713-4267871),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22日下午16:00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申请人报名并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应当参与投标,否则将报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入不诚信档案。
6.4由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明和第二代身份证或拟派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持第二代身份证、法人委托书原件递交投标文件并参加开标会,若不是法定代表人或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送达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7、其它事项说明
7.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10%;
7.2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按相关文件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7.3本项目的交易平台信息服务费依据鄂价工服规[2015]29号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7.4本项目中标人应严格管理,项目经理和五大员必须在本项目中持证执业,不得缺席,且不得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管理,将由招标人和所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共同监督,如发现违规,将进入浠水县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黑名单,并没收该项目的履约保证金。
7.5电子版投标文件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系统,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未上传至系统的,作废标处理。
7.6凡是开标现场未携带企业CA身份锁的,一律作放弃投标处理。
7.7两家及以上投标文件机器制作码一致的,将直接作废标处理.
7.8工程款支付:本工程付款采用无预付款方式,在整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和完成结算及决算审计后,支付工程款的90%,余下10%工程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在工程验收合格壹年满后无任何质量缺陷即无息付清,若存在质量缺陷或故障,业主单位有权延迟支付或不予支付保证金。工程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三年内若未能对工程所属所有设备及时进行免费维修维护,投标单位将被列入系统黑名单永不录用并公示
7.9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浠水县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浠水县闻一多大道地址:浠水县经济开发区闻一多大道16号
邮编:438200邮编:438200
联系人:谭先生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18186365669电话:0713-4847555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xsggzy.com.cn
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0713-4267871
传真:0713—4267931
2016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