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瑞昌市政府采购办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并受瑞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的委托,我中心就瑞昌市交警电子警察平台服务器设备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诚邀国内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采购编号:RCZFCG2016-149
二、项目名称:瑞昌市交警电子警察平台服务器设备
三、采购预算:15.3620万元
四、采购项目简要说明:详见谈判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并进行安装调试的供应商。
(3)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新版三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4)所投产品为瑞昌市公安局交管大队指挥中心网络平台项目采购使用,要求必须与现有的智能交通系统平台兼容,潜在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在投标截止前检测兼容性,因此,各投标单位需提供瑞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接入证明原件;
(5)投标人必须提供平台服务器、网络存储服务器生产厂家针对本次项目的授权书及参数确认函原件;。
(6)投标人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原件:
(7)投标人提供2015年以来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8)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书原件或其授权书原件、授权人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各一份。
(9)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扫描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七、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6年12月13日至2016年12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1、招标文件领取地点:瑞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瑞昌市南环路40号国贸大厦二楼)
2、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只接受报名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3、领取标书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国税登记证或地税登记证、(或新版三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0日下午15:00分(北京时间)逾期或
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九、开标时间:2016年12月20日下午15:00分(北京时间)。
十、开标地点:瑞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竞争性谈判室(瑞昌市南环路40号国贸大厦二楼)。
十一、投标保证金:投标前,投标人须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投标保证金叁仟元整,未中标者待招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者待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交纳保证金时间:开标前,逾时视同放弃。
收款人:瑞昌市财政局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瑞昌市支行营业部。
投标保证金账号:14344101040000789(请在备注中注明投标保证金)。
采购单位联系人:吴先生电话:13970287099
招标代理联系人:董先生电话:0792—4819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