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南京市浦口区财政局5号楼116会议室(浦口区江浦街道江苑路9号);
11、投标保证金汇款单位、银行及账号:
保证金汇款单位:浦口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保证金汇款银行:中国银行浦口支行
保证金汇款帐号:481958216886。
12、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南京市公安局浦口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南京市浦口区黄山岭路19号;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郑金,电话:18912927936,于海波,电话:025-58140087;
13、政府采购中心信息
地址:南京市浦口区财政局5号楼(浦口区江浦街道江浦开发区江苑路9号)
联系人:刘磊;采购文件编制:刘磊;联系电话:025-58311896;
14、供应商如果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提出质疑的,应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3〕28号)规定,在法定时间内,将质疑文件送至南京市浦口区财政局5号楼101室(浦口区江浦街道江苑路9号)。
以上若有变更将通过原公告发布媒体发布,请供应商在递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关注南京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栏(WWW.NJGP.GOV.CN)有关本项目有无变更公告。浦口区政府采购中心2016年12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