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溧水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受南京市公安局溧水分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溧水区“溧白线”交通信号控制工程项目(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和谈判。
1、项目编号:LSZC-TP2014-09
2、项目名称:溧水区“溧白线”交通信号控制工程
3、供应商资格条件
3.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在南京市范围具有常设机构,并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通过协议、承包、联营、授权等转嫁责任义务给第三方的机构设置形式;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的企业;
(3)投标人在本项目中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具有电子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不得有在建工程(须由投标人出具承诺书);
(4)2011年4月至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没有发生过重大工程项目责任事故(须由投标人出具承诺书);
(5)出具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部门的无行贿记录证明;
(6)投标人能够实现与溧水区“智能交通”综合管理平台无缝对接,潜在投标人勘测现场及了解项目具体情况,谈判前需准备具体对接方案前往溧水分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审核,审核通过后的企业方可参加谈判和报价(南京市公安局溧水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审核盖章后的无缝对接方案是谈判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缺少即不具备谈判资格)。
4、竞争性谈判保证金:供应商应从本单位基本帐户支付谈判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采用汇票、本票、转账支票等形式,保证金不需封装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单独随谈判响应文件同时递交采购中心。未按要求交纳保证金的或保证金有瑕疵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成交候选人资格将被取消。
5、谈判文件获取办法:请拟投标供应商下载《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填写并传真至采购中心,采购中心在确认无误后提供谈判文件电子稿,时间: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前(每天上班时间),逾期或未按要求填写并传真,采购中心将拒绝其参与投标。
6、响应性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7、递交响应性文件时间、地点:2014年6月17日下午13:30至14:00,南京市溧水区行政服务中心(溧水区永阳镇后巷10号)二楼开标室。
8、谈判时间、地点:2014年6月17日下午14:00,地点同上,届时请参加谈判的单位法人或法人委托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参与谈判。
谈判文件接收人:现场公证员
9、采购单位咨询:南京市公安局溧水分局交通警察大队王兆祥025-57245713
本次招标代理人(机构):南京市溧水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南京市溧水区永阳后巷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西厅
联系人:梁国才
电话(传真):(025)56221942
邮政编码:211200
银行资料(用于交纳投标保证金):
户名:南京市溧水区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溧水农商行后巷分理处(行号:314301008506)
帐号:3201240221010000000332
关于本次采购的信息将通过南京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jgp.gov.cn/portal/index.jsp、南京市溧水区行政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lsxzfw.gov.cn/发布,敬请留意。
以上若有变更将通过原招标公告媒体发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南京市政府采购网或南京市溧水区行政服务中心网站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公告。如果没有及时关注该网站公告导致误投标,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南京市溧水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