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枝采计备[2016]XM0419号政府采购计划下达函要求,湖北中元咨询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受枝江市公安局的委托,拟就枝江市公安局自行抓拍违停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
枝江市公安局设备采购主要内容如下:自行抓拍违停系统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要求为国内一线品牌(如:海康、大华、宇视等)。要求所有数据必须接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六合一平台)及翔迅平台,视频能按公安机关指定的互信及海康平台,并能正常运行。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项目地点:枝江市江口集镇、董市、枝江马家店南岗路、迎宾大道、友谊大道、公园路、胜利路等。
4、预算金额:90万元
5、采购范围:枝江市公安局自行抓拍违停系统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
6、交货期: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
7、设备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三、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安防备案B级证书及以上;
3、具有实施本项目相应的经济实力;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4、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原件;
5、各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6、投标人提供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进账凭证;此外,投标人还须提供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加盖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章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资质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否则评委将不予采信。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5日至2016年11月30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不休,北京时间)。报名地点:枝江市政府采购中心(湖北省枝江市迎宾大道87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七楼或湖北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枝江市迎宾大道95号)。供应商应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到中心报名。报名时须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等复印件并逐页加盖企业公章。
2、供应商可在公告附件先下载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公司财务状况进行风险评估,慎重考虑后报名。凡报名后不按规定提交保证金、不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企业,按不良行为处理,两年内不能进入枝市参加任何政府采购活动,因不可抗力不能参与的须书面向政府采购中心说明。
五、投标保证金:
供应商须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50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进账到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6年12月19日9.00之前到达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账户名: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一: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枝江市支行,账号:100710056610010001;账户二:中国工商银行枝江江汉支行,账号:1807014229026400125;账户三: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枝江支行,帐号:42201338201050203752),否则无效。各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和其他机构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其具体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9日9时00分(注8时3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枝江市迎宾大道87号,枝江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7楼)由招标代理机构接收,未密封或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本项目开标会将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在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公开进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和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否则将提交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处理。
七、信息发布媒体: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219.139.158.187/)、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等媒体同步发布。
八、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招标人:枝江市公安局
联系人:李永红
联系号码:1897259365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屈晓庆
联系号码:18872508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