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塘沽支队机关委托,天津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交警塘沽支队2017年智能交通管理及附属系统运维服务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交警塘沽支队2017年智能交通管理及附属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jjzc-2016-053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一)智能交通管理系统部分1.智能交通指挥中心运行管理工作2.智能交通中心系统维护工作3.智能交通外场系统维护(二)智能交通管理系统附属系统部分1.智能交通指挥中心智能楼宇系统维护2.智能交通指挥中心安防系统维护3、办公自动化系统维护。详见招标文件。
三、项目预算
379.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投标人实质性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或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一级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一级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2、投标人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3、本地投标人需提供天津市公安局颁发的《天津市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企业备案登记证》,外地投标人须具备《进津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企业备案登记证》,提供登记证复印件;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5年度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税务登记证和最近一期的缴税付款凭证(含营业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最近一期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银行付款回单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6、供应商没有处于财产被没收、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的状态;投标人近五年来没有骗取合同以及其他经济方面有关的严重违法行为和牵涉重大经济诉讼案。(须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公司公章);7、需要提供完全按照以下要求提供与公安交管部门签订的电子警察类或视频监控类系统集成的实施和维护案例至少各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400万元),并附文字说明、要求提供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加盖备案章复印件。8、投标人综合能力,投标人完成公安用电子警察类、公安用视频监控类、公安中心平台类项目建设,要求提供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加盖备案章复印件;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供应商需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投标产品实质性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针对所投备件产品中电子警察系统设备由公安部所属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GA/T832-2014)标准、《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496-2014)以及《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497-2009)标准要求的检测报告复印件;2、投标人须提供备件产品中所投电子警察设备的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6-11-18到2016-11-25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北区狮子林大街200号泰鸿大厦七层)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每日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中午11:30-13:30休息),须携带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本地投标人需提供天津市公安局颁发的《天津市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企业备案登记证》,外地投标人须具备《进津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企业备案登记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没有处于财产被没收、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的状态;投标人近五年来没有骗取合同以及其他经济方面有关的严重违法行为和牵涉重大经济诉讼案。(须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公司公章)。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谈判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1,0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6-12-0914:00
2.开标时间:2016-12-0914:00
3.开标地点:天津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北区狮子林大街200号泰鸿大厦七层)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许砚稳、曲源
2.联系方式:15222183493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塘沽支队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车站北路2499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张梦文:022-66322177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北区狮子林大街200号泰鸿大厦七层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83946865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塘沽支队机关、天津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采购文件下载
招标文件——交警塘沽支队2017年智能交通管理及附属系统运维服务项目.docx
天津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