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塘沽支队的委托,天津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交警塘沽支队智能交通管理及附属系统维护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交警塘沽支队智能交通管理及附属系统维护项目
2.项目编号:jjzc-2015-053
二、项目内容
一包:交警塘沽支队智能交通管理及附属系统维护项目
(一)智能交通管理系统
1.智能交通指挥中心运行管理
2.办公自动化系统维护
3.智能交通外场系统维护
4.智能交通中心系统维护
(二)智能交通管理系统附属系统
1.智能交通指挥中心智能楼宇系统维护
2.智能交通指挥中心安防系统维护
(三)运维管理系统开发与实施
自2003年起至今,支队智能交通系统建设项目包括塘沽电子警察系统项目近40个项目,共投资约1.4亿元,塘沽支队已建智能交通系统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二包:交警塘沽支队智能交通管理及附属系统项目维护项目监理
1、为交警塘沽支队智能交通管理及附属系统维护项目提供监理服务。
一包: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提供证书原件。
投标人需提供所投备件产品生产企业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至少提供电子警察及相应管理服务器等授权),提供证书原件。
3、企业营业执照原件且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原件。
5、本地投标人需提供天津市公安局颁发的《天津市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企业备案登记证》,外地投标人需提供符合当地公安部门要求的相关安防资质证书,提供证书原件。
6、法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公章、法人章)
7、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章)(非法人亲自参投标)
8、法人身份证或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9、供应商没有处于财产被没收、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的状态;投标人近五年来没有骗取合同以及其他经济方面有关的严重违法行为和牵涉重大经济诉讼案。(须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公司公章)。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包: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
4、总监理工程师1名,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外地监理工程师具备在有效期内的《进津监理企业监理工程师进津备案证书》,且为本单位职工。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5年09月02日-2015年09月09日,每日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北区狮子林大街200号泰鸿大厦七层702室)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一包: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由法人授权代表携带符合投标人资质要求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天津市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企业备案登记证,提供证书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没有处于财产被没收、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的状态;投标人近五年来没有骗取合同以及其他经济方面有关的严重违法行为和牵涉重大经济诉讼案。(须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公司公章)。上述文件须同时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二包: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由法人授权代表携带符合投标人资质要求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法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上述文件须同时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招标文件的售价:招标文件一包、二包每套售价为1000元人民币,标书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五、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09月23日下午13:30-14:00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天津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北区狮子林大街200号泰鸿大厦七楼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15年09月23日下午14:00
4.开标地点:天津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北区狮子林大街200号泰鸿大厦七楼会议室)
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许砚稳、曲源
2.联系电话:13299942869
七、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塘沽支队
2.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张梦文022-66322555
八、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北区狮子林大街200号泰鸿大厦七层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6292322
4.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300143
九、质疑方式: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塘沽支队、天津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塘沽支队
天津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09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