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区交易中心)根据江津区财政局下达的采购任务通知,对鼎山大道与体育路口红绿灯设置建设工程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实行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投标最高限价(万元)
投标保证金(万元)
履约保证金
鼎山大道与体育路口红绿灯设置建设工程
98.058万元
1.5
中标价的10%
二、资金来源
区财政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资格条件(复印件盖鲜章,原件备查)
1、投标人应具备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经营资格。
2、外地施工企业必须满足《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渝建发【2016】22号文)的要求;(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市外施工企业的原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在有效期内的提供有效的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复印件,市外施工企业原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失效的和新入渝的市外施工企业提供本单位已纳入市城乡建委“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的有效证明文件)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谈判文件发布时间:2016年11月18日
(二)谈判文件获取方式:谈判文件及相关资料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江津区交易中心网(http://jyzx.jiangjin.gov.cn/www/index/index.asp)下载。
(三)递交标书开始时间:2016年11月29日9:30时
(四)递交标书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9日9:50时
(五)开标时间:2016年11月29日10:00时
(六)开标地点:区交易中心开标室
五、投标保证金
(一)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
投标保证金只能通过电汇或网银方式缴纳,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提交,转款时汇出账号必须与开户许可证上的账号一致,不得使用其它方式进账。转款时在备注或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
(二)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津支行
户名:重庆市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号:50050113360000000001-0024
(三)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8日12时(以银行日戳为准)。
(四)区交易中心已全面启动投标保证金自动收退系统。请各投标人或供应商登录江津区交易中心网站
http://222.179.152.121/lbv3/n_regist_1.aspx,进入注册登记界面,按照采购文件附件中《重庆市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展投标人基本信息注册登记的通知》的要求,免费完成一次性注册登记,并保证注册登记信息的准确和完整(区交易中心不再复核注册信息)。本中心退还投标保证金将以注册登记的信息为准实现自动退还投标保证金。因投标人或供应商在投标前未注册或注册信息有误而导致无法退还保证金的,投标人自行负责。因投标人或供应商注册登记信息有误,导致投标保证金无法退还的,投标人请及时与交易中心财务科(023-47217307)联系,更正完善注册信息。
六、投标有关规定
(一)超过递交标书截止时间,不按本谈判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不按谈判文件规定提交有效足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区交易中心恕不接受,后果自负。
(二)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不管投标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已踏勘过现场,对本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完全了解,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
(三)质疑:递交书面质疑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28日12时。供应商对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主要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人在收到质疑后1个工作日内与交易中心联系,并及时反馈回复情况。其他问题可向区交易中心鉴证科提出质疑,联系电话:023—47217302。请在江津区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相关下载”栏目中下载政府采购质疑书格式。
(四)投标人自行承担参加本项目的全部费用、责任和风险。
(五)谈判文件第二篇《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未规定根据谈判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投标人的第一次报价即为最后报价。
七、联系方式
(一)交易场所:重庆市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47217308
邮编:402260;
地址:江津区几江办事处塔坪路219号(江津区祥瑞步行街中段津华大厦二楼)。
(二)采购人:重庆市江津区公安局
联系人:廖老师
联系电话:15002301889
邮编:402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