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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宝坻区道路交通设施建设工程项目 1901万

  • 2016-11-03 16:06:59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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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天津市公安局宝坻分局机关委托,金柯信(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宝坻区道路交通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宝坻区道路交通设施建设工程项目
     
      2.项目编号:jkxtj20161031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包号 采购目录 简要技术要求 预算(万元)
    第1包 交通管理设备   1,901.24
     
      三、项目预算
     
      1901.24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投标人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且所投产品的制造厂家为小、微企业的,投标总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审,投标人须提供本单位及制造厂家的小型和微型企业须提供相关国家部门颁发的“中小企业认证证书”原件(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和《财库[2011]181号》所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截止时间前须提交证书原件,否则评委会不予认定。供应商应对自行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在本项目中所使用的主要和辅助材料均须为中国境内生产的全新原装正品,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优先选用节能环保产品。如属于政府采购强制节能产品范围,则使用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1.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具备天津市公安局签发的《天津市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企业备案登记证》(有效期内);3.供应商须提供所投满足用户需求的主要产品(信号灯、电子警察抓拍系统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厂家授权原件(须加盖生产厂家公章);4.供应商需提供与项目所在地国网电力施工部门针对此项目的合作意向书;5.供应商需提供与项目所在地市政管理、交通部门针对此项目的协作意向书;6.由于系统设备安装调试后要与公安交管部门后台实现对接,供应商需提供电子警察固定抓拍和视频监控系统设备与所属公安交管系统后台实现数据对接的对接证明;7.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8.法人代表盖章的对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受委托人的有效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16-11-02到2016-11-09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河西区洞庭路与东江道交口,香年广场B座1306室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天津市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企业备案登记证》(原件)、厂家授权书(原件)、对接证明文件(原件)、电力部门合作意向书(原件)、市政管理、交通部门协作意向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同时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套。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500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16-11-1509:3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6-11-1509:3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河西区洞庭路与东江道交口,香年广场B座1306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郭彤文
     
      2.联系电话:022-28219589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公安局宝坻分局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建设路18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李利:29241356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金柯信(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西区洞庭路与东江道交口,香年广场B座1306室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8219589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公安局宝坻分局机关、金柯信(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磋商文件下载
     
      宝坻道路交通磋商文件终版.doc
     
      金柯信(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2日
  • 关键字: 宝坻区 天津 道路交通
  • 责任编辑:慧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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