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和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就其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电子化)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方参加投标。
一、采购人:井冈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联系人:张海联系电话:13807967849
二、采购人:江西和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靓联系电话:18279621234
地址:吉安市吉州区阳明西路44号四楼
三、工程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井冈山市新城区红绿灯及电子警察建设项目(第二次)
招标项目编号:井政采字【2016】32号
招标项目预算:320万元人民币
项目范围:各路口安装位置及相关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项目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项目分包情况:不分包
四、合格的投标方必须符合下列条件(或不仅限于以下内容,其它资格条件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1)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合格投标人;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2)有合格的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符合相应的生产经营范围的投标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投标人须具备安防资质.
(4)本项目预中标单位签订合同时须提供led补光灯、电警摄像机、室外高速违停球机、视频监控管理系统、服务器、信号机、信号灯生产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加盖原厂公章的厂家授权书原件(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厂家授权书无效),若预中标单位签订合同时未提供以上证件属于虚假应标,按无效标处理,采购监管部门并对其作出相应处罚,并顺延至第二预中标单位依次类推,若都不满足条件重新依法组织招标。
备注:投标人在开标时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如企业法人参加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展示,安防资质证书原件,未提供或提供不齐全者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了江西省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的投标方可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分站(http://jaggzy.jiangxi.gov.cn/jazbw/)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补充、澄清、变更文件。暂未办理ca数字证书的投标方也可以在以下网站:(吉安市政府采购网http://218.64.81.5/zfcg/、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aprtc.gov.cn/、井冈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gszb.jgs.gov.cn/)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补充、澄清、变更文件,但必须在开标前办理江西省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采购人在以上网站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补充、澄清、变更文件均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投标费用:
(1)投标方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招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本次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元整;
(3)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按国家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向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费
(4)投标方的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汇款帐户必须为投标方公司账户,注明“井政采字【2016】32号投标保证金”)转入以下采购人指定账户(开标时投标方需提供银行汇款单原件现场展示):
①开户银行:江西井冈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户名:井冈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号:182026501000009823
②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井冈山支行
户名:井冈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号:36001455010052501450
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井冈山市支行
户名:井冈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号:14093301040003824
④开户银行:井冈山九银村镇银行营业部
户名:井冈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号:928030100100001284
⑤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井冈山市支行营业部
户名:井冈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号:100225675610010001
以上五家可任选一家。
(5)已递交了投标保证金的服务商,如不能参加此次投标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一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放弃参与投标;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方须在北京时间2016年11月25日北京时间9:30前将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分站(http://jaggzy.jiangxi.gov.cn/jazbw/),其后上传通道将关闭。开标时投标方须提供三份与电子版投标文件相同的纸质投标文件(不分正副本),若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存在差异,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并将含有电子版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内,与密封包装好的纸质投标文件同时递交。除投标文件内提供,投标方还须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另外单独递交并在开标现场展示。
七、政府采购政策支持
(1)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参加投标
(2)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4)中、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时,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格式详见“第五章)。
(5)中、小、微企业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时,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的,必须同时提供货物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格式详见“第五章)。
(6)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7)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时,必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
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8)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9)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价格相等的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定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
2.拟采购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企业应当选择《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投标,并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八、开标时间、地点
采购人将于北京时间2016年11月25日9:30在井冈山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井冈山市新城区文化艺术中心主楼东三楼)举行开标仪式,投标方须安排人员携带ca数字证书准时出席,采购人不接收任何因投标方原因迟交的投标文件。
江西和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