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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公安局电子警察工程建设项目公开比选公告

  • 2016-11-02 16:17:04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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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公告名称:江苏鸿信南通公安局电子警察工程建设项目公开比选公告
     
      创建时间日期:2016-11-0116:27:15
     
      招标开始时间:2016-11-0116:25:26
     
      招标截止时间:2016-11-0909:00:00

     
      本项目为江苏鸿信南通公安局电子警察工程建设项目,比选人为江苏鸿信系统集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比选人自筹,并已落实。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参与。
     
      1、物业服务采购内容
     
      电子警察工程建设项目,技术参数详见技术规范书。
     
     
      二、资格条件
     
      2.1本次要求参选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具有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年检合格),须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已经办理三证合一单位,仅需提供营业执照。
     
      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的投标;
     
      2.2参选人须具备系统集成乙级或以上资质,需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2.3参选人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2.4本次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5具备独立订立和履行合同的权利和能力;
     
      2.6参选人信誉良好,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在中国电信江苏公司无不良服务记录、未出现过服务质量相关问题。
     
      2.7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参选人被责令停业或处于破产状态的;
     
      (2)参选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参选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参选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行为的。
     
     
      三、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16年11月1日至2016年11月7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2.比选文件获取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楠溪江东街58号811室。
     
      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委托经办人携带下述文件向比选人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需携带以下报名资料:
     
      (1)单位介绍信并加盖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比选文件不接受网上购买和邮寄购买。
     
     
      五、参选文件的递交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9日09时00分,递交地点为南通市崇川区环城南路88号南通电信大厦3楼ICT会议室,逾期送达的参选文件将被拒绝。
     
      本次唱价将于上述参选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进行,邀请所有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比选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电信外部门户网站(https://42.99.33.26/MSS-PORTAL/account/login.do)发布,其他媒体转发无效。
     
     
      七、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比选人:江苏鸿信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江苏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联系人:袁清泉
     
      电话:13776419389
     
      电子邮件:yuanqingquan_xm@jsptpd.com
     
      户名:江苏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城北支行
     
      账号:125902095710208
     
      比选代理机构:江苏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1月1日
      本项目为江苏鸿信南通公安局电子警察工程建设项目,比选人为江苏鸿信系统集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比选人自筹,并已落实。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参与。
     
      1、物业服务采购内容
     
      电子警察工程建设项目,技术参数详见技术规范书。
     
     
      二、资格条件
     
      2.1本次要求参选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具有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年检合格),须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已经办理三证合一单位,仅需提供营业执照。
     
      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的投标;
     
      2.2参选人须具备系统集成乙级或以上资质,需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2.3参选人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2.4本次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5具备独立订立和履行合同的权利和能力;
     
      2.6参选人信誉良好,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在中国电信江苏公司无不良服务记录、未出现过服务质量相关问题。
     
      2.7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参选人被责令停业或处于破产状态的;
     
      (2)参选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参选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参选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行为的。
     
     
      三、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16年11月1日至2016年11月7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2.比选文件获取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楠溪江东街58号811室。
     
      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委托经办人携带下述文件向比选人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需携带以下报名资料:
     
      (1)单位介绍信并加盖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比选文件不接受网上购买和邮寄购买。
     
     
      五、参选文件的递交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9日09时00分,递交地点为南通市崇川区环城南路88号南通电信大厦3楼ICT会议室,逾期送达的参选文件将被拒绝。
     
      本次唱价将于上述参选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进行,邀请所有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比选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电信外部门户网站(https://42.99.33.26/MSS-PORTAL/account/login.do)发布,其他媒体转发无效。
     
     
      七、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比选人:江苏鸿信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江苏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联系人:袁清泉
     
      电话:13776419389
     
      电子邮件:yuanqingquan_xm@jsptpd.com
     
      户名:江苏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城北支行
     
      账号:125902095710208
     
      比选代理机构:江苏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1月1日
     

  • 关键字: 南通 电子警察 公安局
  • 责任编辑:慧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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