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上饶市广丰区政府采购办的批复,江西省上饶市友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上饶市广丰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委托,根据公平、公正、公开、诚信的原则,就芦洲大道交通技术监控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编号:SRYXZFCG-2016-081#
二、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三、项目名称:芦洲大道交通技术监控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四、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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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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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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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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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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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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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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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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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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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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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项目设备的质量标准按本文件要求及国家现行规定,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项目主要内容包括设备材料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售后服务、税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等所有费用。
五、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国家《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安全技术防范资质,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须提供年检合格的资质证书副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书副本)、法人授权书或法人证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复印件并加盖与证照证件一致公章。
3、投标人须提供高清抓拍单元(含高清智能交通网络摄像机、高清镜头、室外防护罩、网络信号防雷器、电源适配器)和终端服务器制造商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4、信誉状况良好:投标单位自行在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的县级或以上人民检察院查询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人在出具之日前三年的无行贿犯罪情况;
5、投标人具备本地化服务,提供证明资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六、投标人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提供相关资料:
购买谈判资料报名时提供以上所述资料清晰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资料整理成套交至代理机构备案(原件备查)。
七、购买谈判文件时间和地点:
出售时间:2016年10月14日至2016年10月18日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报名及出售地址:上饶市信州区吉阳中路100号
谈判文件售价:200元/份,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出售方式:上门购买(购买谈判文件时请携带U盘)
逾期报名,均不予受理
八、响应文件接收时间及谈判时间:
开始接收时间:2016年10月25日下午14:30
截止接收时间:2016年10月25日下午15:00
谈判时间:2016年10月25日下午15:00
九、响应谈判文件接收地点及谈判地点:
上饶市广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十、以上公告内容如有变动,将在相关网络媒体上另行通知。凡领取谈判文件后,对本谈判文件必须仔细阅读,如对谈判文件存有疑惑,请在投标截止三天前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提出询问;
采购单位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0793-2625466
招标单位地址:上饶市广丰区裕丰大道36号
代理机构联系人:叶女士联系电话:0793-8198699
传真:0793-8198311邮箱:1664111944@qq.com
地址:上饶市信州区吉阳中路100号
上饶市友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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