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政采招标管理有限公司受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的委托,对2016年道路交通设施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ZC-2016-1052L
2.项目名称:2016年道路交通设施项目
3.项目内容:本项目共5个包
第一包:信号灯
第二包:标志牌
第三包:电子警察
第四包:交通标线
第五包:道路护栏
4.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为¥854.18万元,第一包:¥331.79万元;第二包:¥246.77万元;第三包:¥63.65万元;第四包:¥145.7万元;第五包:¥66.27万元。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第一包:
5.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须为信号机产品生产制造商,所投交通信号控制机必须符合《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GB25280-2010国家标准;
5.1.2所投信号灯若为代理商,须出具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5.1.3所投信号灯、信号机须提供由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在有效期内的);
5.2第二包:
5.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所投反光膜、爆闪警灯等产品须具有授权书,本包授权书为以下两种形式之一:
①制造商为投标人出具的授权书;
②总代理商为投标人出具的授权书,并同时提供制造商为总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
5.2.2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资质;
5.3第三包:
5.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须为测速(卡口)系统、电子警察系统的生产制造商,所投测速(卡口)系统、电子警察系统必须为自主生产的产品,并具有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在有效期内);
5.4第四包:
5.4.1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资质;
5.4.2所投热熔涂料、冷漆产品须具有生产厂家授权书及交通部检测报告(在有效期内的);
5.5第五包:
5.5.1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资质;
5.6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5.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qingdao.gov.cn)上发布。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时间:自2016年10月11日起至2016年10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7.2地点:崂山区仙霞岭路20号市民文化中心D座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务大厅四楼);
7.3方式: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基本户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检测报告)、单位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按照上述时间、地点获取招标文件;
7.4售价:每套2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
7.5未按规定获取的招标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负。
8.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及地点
8.1时间:2016年11月1日13时30分起至14时00分止。
8.2地点:崂山区仙霞岭路20号市民文化中心D座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政务大厅四楼)。
9.开标时间以及地点
9.1时间:2016年11月1日14时00分。
9.2地点:崂山区仙霞岭路20号市民文化中心D座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政务大厅四楼)。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
地址:青岛市崂山区仙霞岭路10号
电话:0532-55580086
联系人:林警官
10.2采购代理机构:青岛政采招标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169号青岛国际创新园B座8楼。
E-mail:qdzczbgl@126.com
电话:0532-6678237713687662858
联系人:由工
10.3投诉举报
电话:0532-88036005;
通信地址:崂山区仙霞岭路20号市民文化中心D座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管理科。
201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