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十堰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公文处理签“20160761号”要求,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公司受十堰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六大队的委托,拟就十堰市交警六大队安装违法停车自动抓拍系统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一、采购项目编号:BLZFCG2016036
二、采购项目名称:十堰市交警六大队安装违法停车自动抓拍系统建设项目
三、招标内容:安装10套违法停车自动抓拍系统采购(布线、安装、调试并与交管局违法平台对接)。
四、供应商条件及资质要求:
1.谈判供应商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谈判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近年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3、谈判供应商必须具备公安部门颁发的A级及以上的《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登记备案证书》,且须在本地区有注册一年以上服务机构或公司,能提供本次采购设备的备件紧急服务和本地化技术服务;
4、谈判供应商必须为投标产品的代理商或制造商,代理商谈判必须提供主要设备(抓拍设备、网络存储等)制造商对本项目的生产厂家授权书、售后服务承诺函;
5、谈判供应商在近三年内(2013年10月至今)具有至少一项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具有相同业绩的供应商优先考虑(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提供公安网接入施工安全及保密承诺书;
8、为保证系统的兼容一致性,须提供与市交管局违停抓拍系统平台无缝对接证明(市交管局相关部门出具无缝对接试验报告)
五、谈判供应商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设备与市智慧交通平台违停抓拍系统无缝对接证明(市交管局相关部门出具无缝对接试验报告)、类似业绩和在本地区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注册时间一年以上有效)的证明文件的原件。同时上述资料须提供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报名时一并递交。
六、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须知:2016年10月10日至2016年10月14日(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十堰市人民路嘉华假日酒店7楼)报名。谈判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七、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八、谈判时间及谈判地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十堰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六大队
联系人:薛队长联系电话:0719—8306805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程先生联系电话:0719-8690169
201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