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十堰市机场大道(东段)及林荫大道(二期五个路口)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一标段(电子设施部分)业主为十堰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城投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城投资金100%,招标人为十堰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逸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十堰市机场大道(东段)及林荫大道(二期五个路口);
2.2 建设内容:电子设施;总投资约475万元;
2.3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方案、相关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2.4 标段划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湖北省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登记备案证A类证书、且须在十堰城区设有运行时间至少6个月以上的售后服务机构,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4.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投标报名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6年 6 月 29日至2016年 7月4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正常报名),每日上午 8 时30分至 12 时00分,下午 14 时30分至 17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在十堰市人民中路1号、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报名。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可于报名同时购买招标文件、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7月19日9 时00分,地点为十堰市人民中路1号、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评)标室。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交易中心名称: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庹秀琴 电话:0719-8208350
招 标 人:十堰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地 址:十堰市车城南路190号
联 系 人:户永杰 电话:0719-8889326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逸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十堰市公园路6号
联 系 人:郭彩艳 电话:18772962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