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留县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及巩留县政府采购办采购项目通知书的要求,受县公安局(采购人)的委托,拟就该单位采购电子警察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人:伊犁州巩留县公安局
2.招标项目:巩留县公安局电子警察系统项目采购
3.招标文件编号:glzfcg-gkzb-2016-95
4.招标代理机构:巩留县政府采购中心
5.招标项目内容:电子警察系统项目
6.项目交货地点、供货时间、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3)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注册资金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上);(5)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6)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7)持有相关主要应标货物原厂商授权的产品代理资质或持有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特别授权书原件或公证件(8)提供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证书叁级以上(含叁级)原件或提供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甲级资质》原件(9)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或建筑智能化设计与施工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原件或公证件(10)提供新疆自治区公安厅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壹级及以上(含壹级)或安防工程企业壹级及以上(含壹级)资质原件或公证件;(11)提供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资质正(副)本原件;(12)投标企业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原件
三、标书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
五、招标文件取得:
取得时间:2016年9月22日至2016年10月5日京时18:00(节假日除外)。(备注:取得招标文件前须先到财政局采购办备案及领取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表<联系电话:5627676>,报名时须携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资质复印件三套。)
取得地点:巩留县政府采购中心(巩留县档案局办公楼三楼)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10月10日下午京时16:30时。
七、开标地点:巩留县档案局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八、采购项目联系事宜:
联系人:张先生(采购中心)电话:0999-5625052
联系人:王先生(采购单位)电话:18609058858
伊犁州巩留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六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