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嵊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二、采购项目名称: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第十二期工程
三、采购组织类型:集中采购
四、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在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第十一期工程的基础上,增加监控点,扩大监控面。新安装200万星光级红外高清球机30台,200万高清红外一体机摄像机20台。预算金额96万。
五、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六、申请理由:
随着嵊泗旅游业的发展,各类车辆快速递增,为确保道路车辆的规范有序,在前期工程的基础上建设第十二期(道路监控部分)。在第十一期工程相关路段继续增加监控点,扩大监控面。同时,为确保整个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保密、缩短建设时间、节省成本和提供较好地后续服务保障。要求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七、拟定供应商:
百姓安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八、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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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人员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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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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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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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海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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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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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泗县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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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海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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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泗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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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福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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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泗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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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本期项目需对安装的前端设备、线路及高清摄像机、编码等设备的保密性、匹配性、兼容性,系统建设所需的同步扩容、中心控制、存储设备也必须与原公安数字监控平台110指挥中心及公安局数字监控平台无缝对接。为确保工程在顺利完成及运行稳定,建议此工程由原承建商百姓安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九、其他注意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要有异议,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舟山市嵊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提出意见。
嵊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联系方式:
地址:嵊泗县菜园镇东海路40号
联系人:张兰娣
联系电话:0580-5088675
传真:0580-5088675
政府采购财政部门联系方式。
财政部门:舟山市嵊泗县财政局
地址:嵊泗县菜园镇海滨中路136号
联系人:娄剑波
联系电话:0580-5593977
传真:0580-5084056